由于之前公布的规定曲目有错误,现对 “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”活动的规定曲目进行如下更正:

  • A组:参赛选手为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、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1—4级水平的选手。规定曲目为《两个小鞋匠》。
  • B组:参赛选手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、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4—7级水平的选手。规定曲目为《古巴鸡尾酒》。
  • C组: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、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—10级水平的选手。规定曲目为《再见诺尼诺》。
  • 重奏组: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、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—10级水平的选手。规定曲目为《卡林卡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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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各地尽快通知选手,2012年6月15日前将参加展演选手名单及重奏选手录像准时报到中国音协。

附件:

展演规定曲目(A、B、C、重奏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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